点亮微心愿·温情暖犹中 上犹中学党委与和平社区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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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地落实,12月19日,上犹中学党委与和平社区党支部联合开展“点亮微心愿·温情暖犹中”主题党日活动。和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廖兰芳,上犹县委教育工委委员、上犹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罗光优参与活动。活动由上犹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徐新钡主持。

领导致辞
廖兰芳同志表示,此次活动既是一次意义非凡的交流与合作,也是我们深化基层党建工作、服务民生的生动实践。

罗光优同志强调,我们要当好“圆梦人”,让每个心愿都有温暖的回应,同时呼吁更多党员教师加入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行列。

心愿兑现
25名受助学生共分为4组,每组由6至7名学子组成,由结对党员志愿者庄重履行“心愿递送”职责,将承载组织关怀的“暖心被”亲手交付结对学生,全程体现“一对一”关爱帮扶的庄严仪式感。
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动党务工作与民生需求深度融合,让党的旗帜在基层治理中高高飘扬,让温暖与希望在每一个需要的地方绽放光芒。
党委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春风寄哀思,清明祭忠魂。4月4日,上犹中学组织部分师生到东山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开展“清明同祭英烈,赓续红色血脉”主题祭扫活动,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


